關于規范我市物業服務招標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房〔2024〕22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市直有關單位:
為規范物業服務招標行為,保障業主合法權益,促進物業服務市場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現就規范我市物業服務招標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通知適用于我市新建住宅項目建設單位選聘前期物業服務。既有住宅項目和非住宅項目選聘物業服務參照執行。
二、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三、過程監管
(一)擬定方案
物業招標人在組織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前,應擬定選聘方案,明確招標方式,可自行擬定選聘方案,也可以委托專業機構擬定選聘方案,委托專業機構擬訂選聘方案的,應當明確委托范圍和權限。
(二)招標備案
招標人應當在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的10日前,向物業所在地縣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招標備案,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縣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備案申請后,材料齊全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
招標人在辦理物業服務招標備案前,屬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實際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及行業專家等對選聘方案進行論證。既有住宅項目選聘方案的論證應邀請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業主代表參加,論證后的選聘方案應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
(三)招標組織
招標備案后,招標人應通過屬地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依法發布招標公告信息。投標、開標、評標、中標等活動按招投標管理規定組織實施。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物業管理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為5人(含)以上單數,其中招標人代表以外的物業管理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四)中標備案
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縣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將物業服務合同報送縣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屬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五)標后監管
物業所在地縣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中標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物業服務合同,是否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標準配備人員、提供服務等加強監督檢查。對不履行合同約定、損害業主利益的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通報并實施信用懲戒。
四、信用管理
招標人可結合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相關規定,合理設置招標條件及評分標準,充分運用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結果,推動物業服務企業守信激勵、失信懲戒。
宣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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